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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农转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办理攻略如下,以下是必备材料一览:
### 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收集并准备所有必需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2. "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4. "等待审核":提交材料后,等待户籍管理部门的审核。 5. "领取户口簿":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非农业户口簿。
### 必备材料:
1. "户口簿":原农业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居住地的材料。 4.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果有的话,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5. "工作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 6.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 7. "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或银行流水等能证明经济能力的材料。 8. "其他相关证明":如户口迁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 注意事项:
- 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每个地区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的指导为准。 -举报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需要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2、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5、获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证明材料需要上述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以外,还应补充下述材料:
1、结婚证书及随转人员的农业户口卡。
2、随转在校子女的学校证明。
3、随转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有病子女需有县、市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1975年1月1日出生后的第三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二胎子女需要有准生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5、本人是独生子女,需有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6、办理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随转子女,需有前妻(夫)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应报原件,同时报送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楚整洁,规格整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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